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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人大关于贯彻实施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作者:城建环资工委   日期:2021-05-06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颁布施行后,弥补了执法空白,开启了城市管理的新篇章,为了深入了解《条例》在信州区的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4月信州区人大组织检查组深入茅家岭等街道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做法
    (强化学习,夯实基础。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的本领,信州区从“训、会、考”三方面着手。一是以训促学。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城管分校执法实务培训的契机,对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加强《条例》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以会促学。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组织《条例》座谈会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三是以考促学。坚持不定期组织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试,让干部接受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的检验,目前有47名同志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认知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持续开展送法活动,通过进商铺、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印制法律读本2000余本发放各街道、社区,发放条例知识点5000余张,让广大群众熟悉《条例》的基本规定,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积极组织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学雷锋日”等纪念日,联合街道社区通过知识讲座、座谈交流、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宣传《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充分拓展宣传渠道,制作了社区、公园宣传栏60多个,《条例》宣传标语在沿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利用政府门户网、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信州城管”、抖音平台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条例》有关内容,使《条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规范执法,发挥效能。自《条例》正式施行到2021年4月底,依据《条例》信州区城管局对3774起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一是狠抓出店经营顽疾,根据条例对出店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目前三江片区及中心城区里弄小巷基本无出店经营的现象。二是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非机动车随意停放既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又影响周边市容市貌。在《条例》实施后,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并行,有力地维护了城市市容秩序。三是强化城市“牛皮癣”治理,《条例》实施后,对乱贴乱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城市市容市貌的干净整洁。
      二、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成效
      一是《条例》增强了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针对城市建筑物改建临街门窗、广告招牌、临时设摊经营、垃圾运输、城市广场举行活动等居民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可操作性。
      二是《条例》综合性强,为执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例》分6章85条,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交通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综合性强,减少执法因法律法规较多而混淆的错误,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是《条例》为城市治理取得显著成果,夯实了基础。在条例实施后,信州区城市管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获得了一些荣誉,更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城市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提升,赢得市民纷纷点赞。获得了2019年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第一名,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考核第一名;在2020年度,信州区城管局荣获国家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表彰,在全省(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二。
      三、《条例》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1.执法依据仍待完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对车窗抛物、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家电)投放、垃圾分类不规范等缺乏具体管理规定和执法依据。建议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法规的立改释工作,强化对垃圾分类、违法建设、排水排污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法治体系建设,充实城市管理和执法依据。
      2.部门联动机制尚不健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分别就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部门协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执法实践中,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密切。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在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使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减少冲突、交叉和相互推诿,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