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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收听收看全省宣传贯彻《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作者:信州区人大办   日期:2018-09-26   

  《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于7月27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9月26日下午,江西省召开宣传贯彻《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信州区政府设立分会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玉出席会议,区法制办、发改委、气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利局、公安局等单位相关领导收听收看了会议。

  
        《条例》的出台,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制度性成果,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江西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了法治保障,对推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柯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