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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履职制度平台,助力代表履职活力

作者:何菲 周小滔   日期:2017-07-27   

  近年来,随着我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地不断提高,履职热情地不断增强,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度的建设与制定,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助力代表的履职热情与履职活力。

  一、制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要求每位区人大代表在原选区固定联系选民(群众)不少于3名。通过走访、接待来访等形式听取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向有关部门反应,同时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选民(群众)。

  二、制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要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区选民作一次述职报告,接受选民的评议,实现了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常态化,将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既能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又能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每次2—3名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邀请选民参加,并进行现场民主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

  三、制定代表评优评先制度

  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区人大代表的办法》和《评选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采取每年评选一次的方式进行,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实践证明,人大代表评优评先活动的开展,全方位地提升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促进了代表更有效地履职。

  四、制定代表履职监督制度

  有效监督代表履行职务,在明确代表职责的前提下,实行履职承诺制,不失为一个有效监督代表履职的办法。我区要求人大代表签定“履职承诺书”,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还制定了《信州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代表对自己出席会议情况、参加代表活动情况、撰写代表建议情况及收集民情民意情况进行登记,每年年终填写《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表》,方便开展履职评价工作,使人大代表履职趋于透明化、客观化、公正化以及公开化。

  总之,信州区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立足大局稳定,稳步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最大限度助力代表履职活力,促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为信州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