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做好新形势下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思考

作者:信州区人大网   日期:2017-07-18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推进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定准位,扮好“四种角色”。一要做党委决策和上级人大决议的“坚决执行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认真贯彻上级人大的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上级人大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各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二要做兄弟人大先进经验的“谦虚学习者”。要积极主动学习各地人大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镇街人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三要做“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支持者”。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四要做镇街人大工作的“帮助指导者”。定期深入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督促镇街党委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为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履职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创造宽松条件。同时,加强对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业务指导,推进镇街人大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勇担当,依法行使“三项职权”。一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眼区域内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作出符合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意愿的决议、决定。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领导经验丰富、熟悉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优势,为党委政府决策起好参谋建议、查漏补缺作用。二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对财政预决算和计划进行监督;既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柔性监督”,必要时也要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询问和质询、提出撤职案等“刚性监督”;对“一府两院”工作,做到讲成绩实事求是,提问题直言不讳,谈对策有的放矢,抓督办坚持不懈,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依法行使任免权。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和人事任免程序,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加强任后监督,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转方式,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动力和活力。一要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代表对常委会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进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二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作用,组织代表通过走访、直接联系选民、代表接待日等方式,听民声、汇民智、代民言、解民忧。三要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实施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四要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组织好代表履职培训,加强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登记、代表向选民述职、评选表彰优秀代表等促进代表履职的各项制度,教育和督促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勤开拓,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对人大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继承创新发展。三要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重大监督事项和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典型、镇街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报道。四要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提高专门委员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肖丹 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