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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论人大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作者:信州区人大网   日期:2020-12-23   

  调查研究是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担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责,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事物新情况层出不穷,社会分工日益精细,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人大要担负起有效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责,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实际,避免知情浮于表面,履职与实际脱节。在这个意义上,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人大搞不好调查研究,开展的监督就不容易做实。

  调查研究是人大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代表了方方面面的利益诉求。人大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具有表达平衡各方意见、形成最大公约数的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是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强音战胜弱音,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在了解实情、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作出符合真理、符合实际、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决定。因此,加强调查研究,是人大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和保障。

  调查研究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人大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其实质就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向群众求教问计,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智慧是无穷的,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执行情况最清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就蕴藏在群众之中。人大联系群众要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在研究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过程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调查研究是人大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保障。人大工作注重依法依程序办事,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效果的情况:有的满足于依法走完程序,对工作实际效果关注不够;有的陷于文山会海,坐在办公室里做决策;有的满足于听听、转转、看看,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有的重视调研规模和规格,对了解基层情况重视不够。加强人大调查研究,有利于人大深入实际了解问题,增强履职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

  正是因为调查研究在人大履职中的极端重要性,国家法律把调查研究明确为人大的履职方式。监督法明确赋予人大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代表法规定了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方式。把调查研究上升为履职方式和监督方式,体现了对人大调查研究的高度重视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