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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人大宗教民宗工作

作者:信州区人大网   日期:2020-12-23   

  近年来,信州区人大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县域经济发展的加快,需要统一战线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加强联系协调的团体、组织不断产生,需要协调解决的矛盾日益增多。

  如何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我区要着重做好了以下几点:

  一、树立创新理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

  1、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组工作职责.2、开展宗教界“教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召开学习动员会,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将宗教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情况作为活动的考核标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场所事务管理。3、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两级”领导机制,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民宗、财政、公安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州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区、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单位、到个人,把管理和预防工作前置化,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4、认真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近年来,我区积极举办各种宗教界人士学习班,在思想建设方面,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把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人士充实进去,稳妥解决新老交替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目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发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特别是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非法传道、非法活动的处罚取缔方面,还缺乏强制的措施和法规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手段,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各宗教内部教规自成一体,涵盖人、财、物管理的各个方面,宗教工作部门因法律未赋予对宗教团体和场所在人、财、物方面的管理职权而难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致使一些宗教团体和场所的负责人目无政府、我行我素,造成一些宗教团体和场所内部搞纷争而政府难以解决的尴尬局面。

  三、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的学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县委党校的教学内容,通过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四不”问题,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三是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意志力和力量集中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使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四是组织开展争创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场所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磁力场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建议,请领导支持,邀领导出场,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精神,保证办公用房和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实干型、清廉型的“五型”领导班子,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作风,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造就服务、亲和、务实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