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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充分发挥“三个作用”

作者:教科文卫工委   日期:2020-12-23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扎根于群众之中,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好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一、发挥决策作用

人民代表人民选,在参加决策作用发挥方面,人大代表要在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实事工程、民生项目的实施中,积极参与决策。无论是在人代会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都要充分行使代表职权,发挥好当家作主的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同时着眼点要高一点,目光要远一点,调查的面要广一点,研究的问题要深一点,从根本上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真正为最多数人谋利益。

二、发挥监督推动作用

人大通过的法律或者法规和决议、决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人大的监督是分不开的,因而也是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紧贴中心抓重点。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自身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二是看准问题抓难点。当前,人大代表应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拆迁补偿、环境保护等问题,摆上自己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方面要敢于站出来为民讲话,另一方面要加强调研,从实际出发,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努力改进工作。三是顺乎民意抓热点。人大代表源于人民、服务人民、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特别要重视对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突出事件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在监督中只有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监督工作的新路子,才能有效地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部门,是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作为人大代表,应处处争做排头兵,事事争做领头雁。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以实际行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