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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浅谈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

作者:教科文卫工委   日期:2020-12-22   

一是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利用好已有的“人大代表之家”,将其作为信访综合接待场所,做到代表参与群众信访工作有经费、有办公设备等基本保障,也让群众访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尽量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方式和途径。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专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定期安排人大代表接访,对人大代表接待调处信访件的范围、内容、频率、人数和接待具体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使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行。二是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将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代表履职考核体系。三是落实奖惩制度。对于在信访工作中,组织代表发挥作用好的单位和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反之,对那些组织代表作用发挥不好、不愿参与群众信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不断激发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拓宽代表参与渠道。紧紧抓住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启发和调动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合理安排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视察调查,即使向“一府两院”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四是提升代表的专业化水平,提升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能力。一是开展人大代表接访业务培训,将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之一。二是加强代表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总结经验,相互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