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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作者:信州区人大网   日期:2020-12-22   

 

要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让代表受到监督机制的约束和管理,使其自觉地接受和服从监督。

1.细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法律规定。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回答询问的规定并不是很具体。因而,建议在相关法律中要有明确的量的规定,如规定每年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多少次,主动联系原选举单位多少次,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多少次等。

2.开展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各级人大要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开展一次述职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3.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实践证明,在乡镇(街道)建立的代表联络站是百姓联系代表、监督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各级人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对代表联络站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标准,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使之真正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阵地,反映民意的主渠道,发挥代表作用的主抓手,真正实现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常态化。

4.建立代表激励约束机制。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受选民监督,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各级人大要为代表建立履职档案,将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和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实记载,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印发给全体代表,并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通报。要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要善于运用一些刚性手段,在适当情况下敢于大胆启用撤换和罢免代表的手段,真正起到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