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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如何问出实效

作者:周珏   日期:2020-12-18   

  依法做好专题询问工作,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履行知情权、监督权,有助于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树立人大的权威,有助于推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增强专题询问的监督效果,需把握为啥问,问什么,怎么问几个问题。

  明确“为啥问”。《监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此可见,行使询问权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专题询问是对法定监督形式询问的创新和发展,也适用以上的法律依据,具有较强的法定性。但是,专题询问相对于一般询问,具有议题更突出、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公开性更广、实效性更强的特点。人大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明确开展专题询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深化对专题询问性质、作用和目的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开展好专题询问是人民所期、代表所呼,“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需要,从而对专题询问善于运用、准确使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

  熟知“问什么”。选好专题询问的议题,是关系到专题询问能否成功的基础与前提。要选择那些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选择那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强化事前监督;选取人民群众迫切关心亟需解决的问题,以确保专题询问的实际效果。要围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行选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

  掌握“怎么问”。要按照三个步骤把握询问技巧。一是问前调研了解情况。确定询问选题后,人大常委会要精心制定调研方案,通过问卷调查、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问前调研,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会议询问作好准备。二是精准提问找出症结。参询人员在询问前要对询问议题做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该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围绕确定议题有针对性地提问,切中要害实质,防止其答复走形式,消极应付。三是认真询问保证效果。专题询问一般应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再集中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应由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采取现场面对面的“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询问主体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询问对象主要是“一府两院”的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提问环节完毕后,“一府两院”的领导应在专题询问会上作综合性的表态发言;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作总结讲话。必要时,常委会还应对有关专项工作作出决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