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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开展人大工作评议之探讨

作者:周珏   日期:2020-12-18   

  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方式的重要手段,笔者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做一探讨。

  规范评议程序。要规范工作评议的各个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将其确定和巩固下来,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首先要科学确定评议对象,结合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既要考虑工作的平衡性和评议的普遍性,也要考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对执法单位的工作评议,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要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评议工作设定的内容程序,逐步进行,不能随意简化工作步骤,操之过急,不求实效,走走过场,切实把《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系统开展调研。前期要采取多层次、多角度的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收集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找出规律,找准问题的症结,提出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评议调查阶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个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又要有所侧重,聚焦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继续用好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民意测评等现代手段,尽可能多地征集企业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评议调查更加充分地表达民意、反映民声,为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提供可靠翔实的客观依据。

  确保评议效果。要将强化整改、提高实效作为提升工作评议效果的重要抓手,有始有终地推进工作评议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会议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应根据评议会议上的评议发言,对反映强烈、形成共识的评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被评议对象反馈,要求被评议对象根据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结果。评议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后,要组织相关工委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经常性地对评议对象办理评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议。对个别敷衍应付的,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