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基层人大如何开展有效监督

作者:周珏   日期:2020-12-18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决定着人大的形象和地位。笔者就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上下功夫,提高人大监督的落实力谈几点认识。

  要高度重视。重视监督的目的是强化责任心,开展监督工作没有责任心不行。有了责任心,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去解决去落实。因此,要充分认识自身职责,理直气壮开展监督,用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抓则已,要抓就要抓出成效来、干出样子来。

  要动真碰硬。抓监督落实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会遇到矛盾和问题,甚至还会遇到阻力,必须敢于面对、勇于正视,不能畏难而退、半途而废,只要是符合宪法法律要求的、只要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只要是认准了的事项,就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千方百计寻求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当然,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对敷衍应付、推诿搪塞、藐视监督的行为,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要把握方法。要不断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手段、新方法,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在监督立项选题上要按照“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着重解决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要建立机制。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日常监督、临时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以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和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全方面、多领域的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要真抓实干。人大监督绝不能摆样子、走过场,在监督工作中力求做到刚性监督多一些,监督手段硬一些。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一府两院”通报,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一府两院”严肃对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要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

  要持之以恒。任何一项监督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监督效果的取得,也并非立竿见影、马到成功。因此,对每一项监督议题,既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又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抓下去,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要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盯紧问题,追踪问效,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这样,才能让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