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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12-17   

  根据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乡人大是县乡两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在目前选举法确立的选举机制下,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选民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直接来自于基层和第一线,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基”。那么如何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1、抓制度建设,规范履职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人大工作也不例外,要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制定本地代表履职管理试行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制定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办法、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抓上下联动,提升活动实效。乡镇人大和县级人大虽然是业务指导关系,但也是密切联系的,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县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评议等重大活动。使镇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履职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3、抓典型带动,发挥榜样作用。充分挖掘乡镇人大工作的典型,创新做法,总结提炼,试点推广到各个乡镇,坚持挖掘人大代表履职为民,为民代言,帮民解困的典型,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进行宣传,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4、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重点要在支持乡镇人大履行职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乡镇人代会的指导,依法、规范、科学安排好会议日程,并保证会议时间,确保人代会不走过场,全面提升乡镇人代会的总体水平。要加强对乡镇人大评议镇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各类评议程序。同时,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制定和完善乡镇人大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指导乡镇人大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乡镇人大制定代表活动计划,组织代表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经济建设中心、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要指导乡镇人大认真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逐步完善督办工作制度,保护和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要指导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开展调查视察和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