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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好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12-17   

  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人事任免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履行好这些职权是检验人大工作开展好坏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开展工作,才能不愧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紧紧围绕 “党委”这个中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的最根本和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把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主动作为,忠诚履职,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完成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确保党委决策全面贯彻、主张全面落实、意图全面实现。

  紧紧围绕“法律”这个中心。法律性和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特点,要紧紧围绕法律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聚焦宪法法律的实施,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实施有效监督,自觉用法律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学习,让法律观念深入人心,让人大代表、人大干部都懂法知法,用法律开展工作,做法律的宣传者和推动者,用好法定监督手段对工作开展有效监督,每年选择几个部门、突出几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将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融入其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与效力。

  紧紧围绕“人民”这个中心。人大是代表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因此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人民这个中心开展,要广泛听取民意,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努力推动有关民生问题的解决,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志、汇聚民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紧紧围绕“代表”这个中心。要创造条件,为人大代表的培训、学习、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保障代表依法行权,从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入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人大代表的力量,发挥人大代表的经验优势和智慧优势,在破解发展难题上多出好主意和好办法。对代表议案建议,强化跟踪问效,全程督办落实,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得到解决,让代表更好的履职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