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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坚持创新促进人大工作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12-17   

  创新是一切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着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是观念创新。观念创新是一切工作和制度创新的基础。没有思想观念的解放和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举措。要深化创新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使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人大工作在履职、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都有很大创新空间,人大工作必须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进行开拓创新,通过开拓创新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行使更加到位,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制度的完善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制度越完善,工作就越规范,成效就越明显。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特点和优势,积极探索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人大工作的规律。人大行使的职权虽然法律上有规定,但有些比较笼统,比较宽泛,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结合本地实际,使其具体化,提高可操作性。要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从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强化人大监督职能,要坚持在制度的大的框架内,根据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有重点、有选择地探索人大监督的运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方法创新。人大工作要创新发展,积极创新行使各项职权的新途径和新做法,要着力克服传统观念和经验主义的束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方式,推陈出新地开展工作,使之更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更适应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要围绕创新人大工作实践,深入探索人大履职的新形式和途径,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和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性;在监督的过程中,要紧抓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