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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代表履职管理工作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12-17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是人民选出来,代表选民利益,受到选民的关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关乎人大的形象,或许有少数人会认为人大代表选出就完事了,因此对人大代表履职疏于管理的问题或多或少一直存在,要知道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特征。作为群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广大选民对人大代表寄予厚望,因此人大代表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为此,督促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也是有必要的。

  一是建立履职考勤。很多代表常常是选举时热情,过后就不把代表当回事,各种会议不乐意参加,成为名副其实的挂名代表,因此,对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的会议、活动一律签到,人大机关负责对本选区人大代表的履职考勤,组成人员如遇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应直接向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对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的要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好时间次数,对超过一定次数的要及时提醒代表注意。

  二是做好履职登记。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化管理,对人大代表履职一人一档,一年两汇报,填写履职登记表,分类记载各自参加会议活动时间、次数及届时的发言要点,登记表报常委会相关工委存档,作为年度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和优秀人大代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也作为换届是否留任的一个依据。

  三是组织代表开展述职活动。通过代表述职活动,使选民具体、生动、形象的了解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是如何履行代表职务的,从多角度、多侧面、更深层次来了解和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使选民从代表述职中具体感悟到“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含义。在人大代表作了个人述职报告后,选民代表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发言,这种代表述职、选民评议的面对面的交流,给选民和代表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对代表而言,是主动接受监督;对选民来说,则是依法实施监督。选民参与对人大代表的评议,增强了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依法监督意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增强了代表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进一步密切与选区选民联系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