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组织开展好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作者:区人大社会委   日期:2020-12-03   

  代表视察是代表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代表视察是了解和检查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单位工作情况,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并为开好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如何组织好代表开展视察活动,这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工作部门需要探讨的课题。

  一、选准视察内容,把握视察重点

  组织代表视察工作中,在内容的选择上,要坚持“三个围绕”,既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视察,围绕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开展视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

  二、切实深入实际,广泛接触群众

  视察内容确定后,就要科学地组织视察组,切实深入实际,广泛接触群众,认真收集和掌握真实情况。科学地组织视察组,各视察组的人员不宜过多,要根据视察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既懂这方面内容专业法,又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代表参加,使代表在视察中说话合法,提建议可行。要到现场实地查看,包括查阅文件、资料,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涉及到要解决的问题,还须多方听取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视察组的建议和意见,在深入调查、广泛接触群众的过程中,既要了解情况,又要注意利用视察的机会,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视察工作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同履行人大常委会职权,动员组织群众完成中心工作,促进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总之,组织视察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实行监督,促进地方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既要坚持不直接处理问题,又要切实促进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视察不流于形式,收到应有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