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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把握好优秀代表标准

作者:区人大社会委   日期:2020-12-03   

  县乡一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替选民表达心声的人。对代表的管理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一环,这里就包括任何评选优秀的人大代表,一个好的评选规范能更好的评选出优秀代表。把真正为民办事的代表评选出来,更能够激励代表们争先创优,更好地履行职务。在评选过程中对优秀代表标准的把握大致应有三个方面。

  首先要“热爱”。人大代表是一种特殊职务,代表大多数是兼职的代表,没有强烈的热爱就不能更好的履职,优秀代表应把代表职务当作事业,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具有很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乐意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乐意参加人大会议和各项活动,乐意为人民代好言、服好务,真心热爱人大工作、维护人大形象、树立人大威望。

  其次要“勤勉”。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不能把人大代表仅当作为一种荣誉,优秀代表应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勤勉履职,有所作为。以昂扬的工作激情,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百姓疾苦,掌握实情,建言献策,模范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履好职、尽好责,自觉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口勤”。

  第三要“奉献”。人大代表多为兼职人员,来自不同的岗位,有人大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个方面,其肩上担子很重。如果没有为民办事的奉献精神就会把履职当成负担,因此优秀代表应不讲回报讲奉献,严格要求自己,主动牺牲更多的休息时间,付出更大地精力,切实把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好,以忘我的精神状态,积极做好人大工作,同时兼顾本职工作,实现人大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