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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会有“三注意”

作者:财经委   日期:2020-12-08   

  为保证专题询问取得成功,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会议主持和出、列席范围。专题询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询问主体可以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可以是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应询主体为"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口主要负责人。不属于询问对象的其他政府组成部口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市民列席或旁听会议。

  二、询问的方式。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依次申请提出询问,提问时每人每次不超过2分钟;"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口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回答每次不超过10分钟。对问题的答复不满意或有不同理解时,询问人可进行追问。对因时间关系未能在会上提出和回答的询问,或应询部口在会上未能当场答复的询问,应询部口应认真研究并在询问会后书面答复询问人,同时抄报人大常委会。

  三、程序安排;1、听取(或书面听取)"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2、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一府两院"负责人就专题询问和审议时所涉及的工作作表态性发言;4、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