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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大预算监督向纵深发展的几点思考

作者:余洪刚   日期:2020-12-0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重要改革举措,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人大监督制度创新实践,推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向基层延伸。

  一是坚持“六有”管理,打造预算联网平台。建成预算联网监督中心,率先实现与省预算联网系统的贯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打造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有力保障预算联网工作的需要。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基础在联,关键在用。为规范财政数据上报工作,人大常委会成立预算联网监督领导小组,通过微信等工作群沟通工作。同时,制定人大预算联网中心安全保密规定、人大预算联网系统工作规定,配备专业干部。最终预算联网平台要实现 “六有”管理,即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用品、有制度、有标准,预算联网监督日常查询和定期分析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坚持先行先试,采取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和国有资产摸底工作交叉进行的工作方法,专门组织召开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协调推进会,组织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由财政部门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已着手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经主任会议和深改会议通过,由市委印发实施。组织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坚持跟踪监督,针对审议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加强监管,制定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推进“三结合”监督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对审计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审计监督深度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建章立制,结合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力量,有效提高了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