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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的内涵

作者:徐婉婷   日期:2020-12-08   

  人大代表履职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根据人民的授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政治诉求为目的的所开展的一系列代表职务活动。人大代表履职即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职务一词被解释为“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1具体来讲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权,即职责与权限,在对相关职位进行设置的时候,赋予该职位特有的职责与权限;二是义务,即在该职位上的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由此,职权与义务这两个方面便构成了职务的内容。在特定职位从事特定职务的主体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担任该职务的主体在行使相关权力的同时,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或者辞去职务。

  人大代表在享有人民赋予的职权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从我国《宪法》第 71条至第 78 条的规定可以发现,宪法对我国人大代表的相关权利与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

  因而作为人大代表,不仅享有代表的“荣誉称号”或者“资格”,更要承担一定的职务内容,履行相应的代表义务。同时,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等其他国家机关一起组成了我国完整的国家机构体系,因此,人大代表也是国家机构的组成人员,同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与义务。但不同的是,人大代表是通过选民的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存在着一种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因而人大代表不仅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地位,而且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人民代表身份,恪尽职守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