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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六抓” 提高审议意见落实力

作者:徐文积   日期:2020-12-08   

在充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是人大有效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但认真审视审议意见从形成到送交办理直至最终落实这一整条工作链,审议意见执行效力不强、落实效果不佳的问题客观存在。如何提高审议意见执行力、落实力?笔者认为,应在“六个抓”上下功夫。

一要抓好办理重点。审议意见书不可能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一罗列,要妥善处理重点办理意见和其他意见的关系。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时的操作性和可督查性,每份审议意见书只能侧重一个议题或专项报告的重要方面,突出3-5个需要重点办理的事项,增强审议意见书的执行效力。审议意见力求抓住主要矛盾、直指问题要害,提出明确具体而实在的建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书既要实事求是体现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又要考虑办理成效。

二要抓住责任主体。审议意见交办时,要明确办理机构和责任,同时也要明确人大常委会督办机构及其责任,使办理者明确具体,防止推诿扯皮,让督办者跟踪问效有的放矢。对审议意见办理时间要有明确规定,对一些涉及面广、研究处理工作量大、短时间内难以见效的,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为办理工作提供充裕的时间。

三要抓牢整改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要制定相应的办理办法,对办理工作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对能够尽快落实的要尽快落实,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材料,要正面回答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不绕圈子,少说“正确的废话”,切实做到务实办理、靠实汇报。

四要抓实对照检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相关部门及办理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查阅核对相关资料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对一些办理进度缓慢的审议意见,召开督办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落实。对每条审议意见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在当年年底,或者下一年度人大常委会要专题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审议意见认认真真办理,实实在在得到整改落实。

五要抓细刚性测评。测评主要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态度是否端正、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等三个方面作出评价,测评结果在会上当场公布。要强化测评结果的运用,测评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测评结果“满意度”较低的,责令其继续整改,进行再审议、再测评,再测评仍不满意的,依法进行询问、提出质询案等。

六要抓好公开监督。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一府一委两院”的研究处理报告和具体的督办工作情况都应及时通过网站、媒体、报刊等向社会公开,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监督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上来。人大常委会还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专题汇报一年来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情况,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