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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层人大代表的产生

作者:徐婉婷   日期:2020-12-08   

  “代表”一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解释,第一,作为名词使用,指接受他人委托,代替个人﹑集体或组织办事、表达意见的人。亦指由选举产生,替选举人办事或表达利益诉求的人;第二,同样也是名词,代指在同类人物中的典型人物;第三,动词,可意为体现或反映。

  人大代表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它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同时也是一种对专门职务的称谓。人大代表要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在人民普选的基础上

  产生,并肩负着重大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这是人大代表和其他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的最大区别。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不仅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主体。

  作为基层人大代表,一方面,他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代表,另一方面,又有其特殊的一面,他代表的是特定的基层民意。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是一个特指的群体、具有特定的涵义。基层人大代表指的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基层人大代表的权力是由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所以他们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代表人民管理相关的国家事务,同时还是将人民群众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