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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民主选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作者:徐婉婷   日期:2020-12-03   

  一、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基础

  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选民直接投票选出来的,是基层民意最直接的体现,他们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联结群众和政府关系的纽带,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直接面对基层普通群众,参与人数多,覆盖面广,广大群众通过参加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参政议政,实现了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政治民主目标。如果这种民主选举的过程有过多制度漏洞,那么其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质量和决策水平造成的影响将是巨大的,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形象及其权威性,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因此,要稳固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就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二、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权利的手段

  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起点,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实践体现,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能否坚持公正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是否能够履行职务、是否能够站在群众的立场表达民意的问题,关系到基层人大能否根据客观条件作出正确决策、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可以说,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否民主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完善基层人大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和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对确保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是提高政府合法性,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从政府的角度看,基于直接选举的合法性的代议制政府在执政过程中更具有权威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稳定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可靠保障,人民参与选举活动的行为本身就反映出人民对当前国家制度的认可和支持,表示他们愿意接受当前的制度并且同意在这个制度下通过选举这一自主行为作出自由的选择。选举参与的程度越广泛,代表着人民对这个国家制度的认同感越高。在少数服从多数这样一个基本民主原则下,最后获得多数公民支持而建立的政权,其获得的多数比例份额越大,说明其权力的权威性就越高。民主选举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扮演着很关键的角色。通过民众对合法选举的广泛参与这一实践,国家政权被赋予合法性。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与最底层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其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能否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实现。在民主政治体制下,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既可以通过推选出他们信任的人大代表代为表达,也可直接委托人大代表实现自身的需求,如此,社会矛盾就有了和平的释放和解决的渠道,避免了矛盾因累积和激化走向极端,因此,在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活动中实行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比起来,能更加高效地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