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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履职担当推进县级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珏   日期:2020-12-01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保持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驰而不息地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拥护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区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和目标任务,切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在依法行权履职中找准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和组织意图得到高效落实。

  强化宗旨意识,促进民生改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问题依法履职,注重在发展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在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统筹、创业就业、精准脱贫上开展视察调研,有效促进现代农业、美丽乡村与农民生活同频共振。聚焦民生实事,深入查找民生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在推动实现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保障上主动作为。围绕生态环境问题负面清单,针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听取和审议地方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发挥人大作用。

  创新代表活动,发挥主体作用。一是突出主题。在组织代表活动时,首先确定活动议题,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二是规范程序。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着力消除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二是完善代表考核管理机制。每年对代表出席、列席常委会机关组织的会议,参与培训、学习、调研、视察情况,提出议案建设的数量及质量,定期走访联系选民等进行计分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并作为授予荣誉称号和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完善代表监督机制。继续坚持区人大代表通过述职座谈、集中评议等多种方式,定期向选民述职;落实代表要回原选区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完善代表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先进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的评选等,由常委会作出表彰决定,在年终进行表彰,并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