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从严从实挑选人大监督议题

作者:区人大社会委   日期:2020-09-23   

  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和工作机关,每年的监督议题到底应该怎样选择和确定,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加强协调沟通,切忌“自编自演。”人大监督选题涉及面广,牵涉的因素较多,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协调好。在整个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过程中,各级人大不仅要多方征集、认真筛选、重视民意,更重要的是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的协商沟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准确把握议题安排的时间节点,回应社会关切,经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应尽力防止和避免一些地方人大议题选择由相关工委自行确定,“自点自编,”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重视汇集民意,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严格依法筛选,听审什么议题、具体监督“一府两院”啥工作,自己说了算,没有针对性,结果只能是“自说自唱、自演自赏。”

  监督议题求新,切忌“炒回锅饭。”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在监督选题方面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视野不宽、范围较窄、口子太小、简单重复,热衷于“炒回锅饭。”有的在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时习惯于依照上级人大计划安排的听审议题“照葫芦画瓢”,听审议题陈旧重复老套,缺乏新鲜感,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同为一个议题一个部门今年安排是专项工作,明年或隔一年又是相同内容的执法监督,没有一点新意;有的上届五年监督的啥议题,这届翻回来照旧听审的还是啥议题,既不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又不积极回应社会对民生改善和公正司法的新关切,更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花相同。”长此以往,重复工作,既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浪费,使人大监督出现盲区和偏差;也会给监督对象和被监督者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干扰,势必影响人大的工作效能。这种热衷于“翻烧饼”和吃“回锅饭”,“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既凸现人大议题选择的不科学合理,又暴露出人大监督的苍白无力,监督的效果必然不佳。

  统等计划安排,切忌放“马后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有个过程,人大监督不能太早,也不能太后,科学的计划安排和选择恰当的时机与火候十分重要。各级人大应在广泛征集、精心筛选议题的基础上,根据监督议题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和月份监督安排,力求人大各工作机构议题均衡平布,安排合理顺畅;同时充分考虑“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规律、计划安排以及实际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同步合拍,衔接更加顺畅自如。如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人大每年必须对计划、预算、决算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代表意见办理等开展监督,这属于法定或常规性工作,议题一般应安排在下半年(第三季度七、八、九三个月)进行恰到好处,便于工作监督。如果安排太早,工作没有结果,也无法开展视察检查和审议监督;太迟太晚失去意义、没有作用,只能放“马后炮,”使人大的监督效能大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