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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之间的联系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09-23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就是说,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包括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代表工作是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依法所做的工作,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职责。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各项权利的行使,各项义务的履行,都是在从事代表工作。

  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所开展的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自己参加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及时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从一定意义上说,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必要准备,是代表在人大会议上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重要内容。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与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是密切相关的,二者在本质上都是在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群众参加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做好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代表出席人大会议,依法审议好有关议案和报告,就必须在会前做好准备,搞好闭会期间的活动,通过闭会期间的活动,不但能动员人民群众更好地贯彻落实人大会议的精神,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的过程。积极的、负责的闭会活动,才能保证人大会议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能使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从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来看,代表要处理好代表活动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好本职工作,也要开展好代表活动,对执行代表职务有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

  代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也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一般在代表选举单位或者选区的行政区域内进行。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要组织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积极探索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努力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还要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一般包括的内容:(1)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2)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3)应邀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应邀参加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和其他工作调研:(4)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应邀列席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选举单位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等。这些内容决定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一般的都要由人大常委会来组织。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由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