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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要在创新上下工夫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10-24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是时代发展的永恒主题。人大工作也亦如此。

  监督工作创新是人大创新的核心。有效的监督是确保人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创新监督机制是人大工作创新的核心。一是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的力度”。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强化财政监督新举措,设立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口径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实现人大监督位置前移,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人大代表对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要探索刚性监督方式。要积极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的应用,专题调研等新型监督方式的开展,制定实施办法和规程,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要拓宽民意渠道。要通过设立热线电话、信件“直通车”、网上民意专栏等方式,使民声民意民怨和各种利益诉求得到抒发和表达,实现良性互动,争取民意理解和支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监督。

  代表工作创新是人大创新的重点。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作用的发挥。首先要创新培训机制。进一步创新代表培训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本行政区域内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作用。其次要创新活动方式。要拓宽代表在闭会期间参政建言的有效途径,建立主任(副主任)预约接待代表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接地气”,与群众“零距离”交流,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平台。三是要创新制度机制。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经验和做法,使其转化为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建议办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代表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自身建设创新是人大创新的基础。人大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真正把人大建设成为素质强、效能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一是强化人大工作“一线”观念。人大所从事的的工作,处于政权体制的“中心”位置,是名符其实的一线工作。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夯实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基础,力求做到监督上有新突破、在工作上有创新、自身建设上台阶。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有效地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保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进一步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紧、实、细、深、严”的工作作风,培养主动、超前、创新、跨越的工作意识,以对人民负责、对领导负责、对组织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认真践行好群众路线,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