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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题询问提升监督实效

作者:董文武 周珏   日期:2019-09-12   

     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深化人大审议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创新实践。如何有效地发挥专题询问的监督实效,是基层人大不断探索与改进的问题。

  一是立足问题,选好议题。选好议题是开展好专题询问的前提。询问前,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把准方向,确定重点,细化方案。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意愿心声,有意识地选择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找准那些社会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抓住重点、切中要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在设定程序、精选问题、确定人员等方面做精心的准备和谋划。同时,争取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配合,确保专题询问顺利进行。

  二是深入调研,充分准备。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围绕专题询问的议题提前开展调研、听取有关部门汇报。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从中选择各方面反映集中、需要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重点,确保选题紧紧围绕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有关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有何对策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情况、提出询问问题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是互动坦诚,询答真切。在询问过程中。要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导作用,从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上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权利。问询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直奔主题,没有客套寒暄、躲躲闪闪,所提问题概括精准、切中要害,客观尖锐。应询人的应答,必须积极正面,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要求坦诚虚心、正视问题,直截了当、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地作出回答,现场不能答复或者不能充分答复的,应说明情况并于会后及时书面答复。

  四是跟踪督查,确保实效。询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总结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送交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整改落实,并在一定期限内将改进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整改落实期间,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审议意见,解决重点问题。在有关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对有关部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对重点问题的解决是否取得了成效作出中肯的评价,并视情况提出是否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