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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

关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18-04-23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确定2017年为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根据信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子福带领法制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开展法律监督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和法检两院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了2016年以来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近年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有效措施,通过出台配套制度,采取配套措施,强化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在清理执行积案和规范执行行为上下“狠”功夫,做“实”工作,推动了一大批长期没有解决的执行积案问题,一大批“老赖”得到了应有的惩戒,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挽回了大量损失,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2016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03件,执结4320件,案件执结率81.5%,到位标的额70595.15万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破解执行难工作。2016年,省政法委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区委办、政府办专门出台了《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文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联合惩戒。同时,区法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信州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思想发动,抓落实推进,努力调动区法院执行人员的积极性,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 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破解执行瓶颈障碍。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审执分离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改革。按照审执分立制约原则,所有案件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立案与执行相分离,案件的执行均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执行局执行;二是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细化团队分工,整合执行局全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人民陪执员组建执行实施团队,案件分阶段执行,设立财产查控、诉讼保全、执行综合等组,明确各组功能职责,各小组专司其责,提高执行质效,有效的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三是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执行难、促进案件顺利执结提供支撑,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三)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针对执行工作顽症和突出问题,区法院开展“夏日风暴”、“冬日融冰”、“春雷行动”等一系列涉民生、执行攻坚战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同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件明显上升。二是完成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一案一账号,规范台账管理,严格收支流程,预防了执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四) 不断改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执行人员能力水平。重视执行队伍建设,注重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纪律建设“三同步”。一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执行人员为民司法意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二是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每月政治学习,每周廉政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新形势下执行队伍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和维护公平正义等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执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五) 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等部门网络“点对点”财产查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二是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随着拍卖系统、失信惩戒限高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陆续上线运行,整个执行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管得住、查得到”。三是加强联合信用惩戒,通过失信曝光、罚款、拘留、执行悬赏、公安布控、限制出境、强制迁出、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提升执行质效。四是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络司法(执行)评估系统上线运行后对需要处置的财产则一律改为通过法院内网推送外网的方式进行拍卖。

  二、 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与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 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总体上看,区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但少数执行人员对破解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部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区法院在采取财产调查和强制措施等方面还不够扎实有力。“阳光执行”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执行流程公开的双向互动性需要加强,有些案件由于申请执行人难以联系执行人员、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对执行工作不信任、不满意情况仍有发生。

  (二) 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完善,财产保全、委托执行、拍卖评估等执行重点环节仍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尚需健全,大数据整合、分析和应用还需强化。执行工作考核制度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把握上还存在认定标准过宽、程序过于简化等情况,影响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被执行人逃债赖债对抗执行。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不讲诚信、逃债赖债、对抗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履行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的方法手段多样,有的化名存款、挂名置产、账外设账,想方设法隐匿财产;有的恶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非法转移被执行财产,达到规避执行或恶意占有执行财产的目的;还有一些具有公职身份或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被执行人也常常以各种手段阻挠执行。

  (四) 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些案件审结后陆续转入执行环节。法院实行员额制改革后,入额法官的办案任务更加繁重。有的执行人员群众意识不强,对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司法需求回应不够重视、不够及时,有的年轻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还存在畏难怕烦思想,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还有发生。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执行机构“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行人员长期高负荷运转,力有不逮。

  (五)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有较大空间,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工作的渠道和平台还需进一步畅通。此外,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和财产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增加了法院执行查控的难度,致使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还不高;由于司法救助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致使对一些无财产可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济措施尚难落实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区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 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执行难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只有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提升。当前,破解执行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要牢牢把握有利时机,牢固树立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切实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改革方法推动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执行,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 继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切实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要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完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司法程序衔接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认真执行有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谨防失之过宽、标准过低;加快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考核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此外,要完善司法救助和执行保障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深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不断拓展网络查控范围,完善网络冻结、扣划功能,着力将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要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公开曝光“老赖”相关信息,增加其违法成本。要发挥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使其在融资、市场交易、行政许可、行业准入、高消费、境内旅行、出入境等方面处处受限,促其履行生效裁判。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处置和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让执行工作长出“利牙铁齿”。要切实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实现对执行案件立体化节点监控,以信息化倒逼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推广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四) 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要围绕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引导执行人员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认真对待当事人诉求,树立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要积极营造自觉抵制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防止“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况发生。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等多种途径,鼓励执行人员钻研执行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做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要关心爱护执行人员,积极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不断改善执行工作条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

  (五) 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此,区法院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同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并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检察机关要依法主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检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区法院在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要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利用多种途径加强与当事人互动,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做到执行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可控。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推送等方式,定期公布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正确对待执行不能,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法律、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