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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纵横

区人大常委会严把“四关”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

作者:信州区人大网   日期:2017-07-17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严把选题关、调研关、审议关、督办关,有效提升了常委会会议质量。

  严把选题关,突出审议重点。在常委会审议议题的选择上坚持抓中心、抓大事,抓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民生改善及社会热点问题确定议题。在安排议题时做到少而精,每次会议只安排1至2个中心议题,使组成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议题展开审议。

  严把调研关,做好审议准备。议题确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委、室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通过调查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获取大量翔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会议审议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还实行“会前学法”制度,每次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前,组织调研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调研,依法审议。

  严把审议关,增强审议实效。建立了中心发言人制度,即确定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作重点发言,发言结束后,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自由补充发言,充实和完善审议意见,营造群策群力、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审议氛围,以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另外,为确保议题审“深”议“透”,还建立了“专题询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要求被询问部门作出说明、解释的,及时启动“专题询问”程序,以提高审议质量。

  严把督办关,确保意见落实。审议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为确保会议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常委会改变了过去“一府两院”只提交办理情况报告的“文来文往”方式,实行“人来人往”,即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办理情况,从而加大督办力度。另外,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常委会还将适时组织组成人员通过调查、视察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力求做到审议有决,答复有果,以增强监督实效。(李海峰 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