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日期:2023-05-11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洪刚
副主任委员:徐婉婷
其他工作人员:无
委员:李明莉、陈波松、洪启军、肖燕玲、詹晓璐
主要职责:
1、检查了解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财经方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提出意见。
2、对区政府颁布的有关财经方面的决定、命令进行检查,对有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对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负责对区政府提出的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中重要变更报告的初步审查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5、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财经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交调查报告,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6、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受理公民和单位组织的有关财经方面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7、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