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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代表工作与代表活动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1-01-25   

  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作用、监督协助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虽然主要是靠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来体现和完成的,但又是以闭会期间的活动为基础和前提的。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要靠闭会期间的认真调研视察和准备,代表对“一府两院”报告的审议态度是其在闭会期间广泛了解情况后的反映,代表对大会通过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监督也要靠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延续,因此说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少数地方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的注重程度远不如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的注重程度,那么如何改变这一状况呢?

  1、将代表工作与代表活动有机结合。要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与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内容有机地衔接起来,使代表深入了解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切实关注“一府两院”的工作状况和执法情况,注重了解和反映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积极组织好代表开展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把代表组织起来、吸引进来。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中,代表工作必须在“新”、“实”、“活”上下功夫。既要按《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列席本级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应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评议等,同时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3、注意提高代表工作的实效。有无实效、能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检验活动形式的唯一标准。要提高代表工作实效,就要做到代表工作与人大的总体安排相结合;同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相结合;同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相结合;同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相结合。代表闭会活动有实效才能使代表工作充满生机,才能保持旺盛的活力。

  4、完善建议处理机制。要丰富意见建议解决路径,分级分类处理代表接待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代表建议案的办成率上,精心组织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一方面要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另一方面,要改进、创新督办方式,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