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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周珏   日期:2021-02-04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身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线的乡镇人大代表,更应率先垂范,履行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方式,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激活乡村发展活力,促进城

  乡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深入一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于基层民众之中,平常与农民生产生活在一起,农民想什么、急什么,乡镇代表更能深刻感受到。因此,乡镇人大代表必须身体力行,创新方式,发挥带头作用。深入村组与农民当中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好形势和党的方针、政策,让农民深入了解政策、吃透精神,切实把党中央的政策精神变为农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同时要深入一线,广泛收集农民对乡村振兴建设的愿望和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的乡村振兴建设规划。要主动帮助农民排忧解难,解决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农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做乡村振兴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履责尽责,发挥监督助推作用。一是监督物资使用。乡镇人大代表要会同乡、村两级制订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二是助推村民自治。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落到实处。重点督办广大农民知情权落实,建设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的建设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要认真督促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教育和引导群众运用“一事一议”政策,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

  提高素质,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一是提高理论水平。理论是实践的基础。要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论述,着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素养。二是提高法律素质。坚持不懈地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拓宽法律知晓面,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带头学法、守法、执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都能科学指导,妥善协调,及时解决。三是提高实践能力。实践出真知,要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要创新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乡镇代表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忠实实践者。同时,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倾向性、整体性问题提出新思路和新建议,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