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RL 编辑:项招敏 日期:2021-03-26
(2021年3月26日上饶市信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上饶市信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金淼辞去上饶市信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黄金淼的上饶市信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上饶市信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