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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大代表履职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1-01-25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着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成效。各级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各条战线,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并与人民群众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是一支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的队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通过他们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有效地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途径和保证。要通过提高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的水平和效能,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质量,加强和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从而进一步夯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

  1、激发代表履职主动性。要使人大代表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履行代表职责,就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工作热情。要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内容和形式。对那些“不作为”的代表说“不”,极力避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情况发生,不断激发代表们的自身潜力和内在动力,增强履职的积极性。

  2、提高代表履职素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是代表本身要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人大业务知识,因此加强代表培训,使代表进入“角色”,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要有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进行,要注意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深化培训的效果。

  3、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按照易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载体建立相对稳定的代表小组。创建代表联络站,基本做到“五有”,即有牌子、有房子、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内容。并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聘请联络员,要求他们与本组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掌握、了解代表的情况,更好地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服务。在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中,要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开展,力求做到科学安排,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促进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4、提升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效果。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代表建议案的办成率上,精心组织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一方面要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另一方面,要改进、创新督办方式,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