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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必须”加强新时代县级人大工作

作者:余洪刚   日期:2020-09-18   

  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县级人大的常设机关,怎样抓好新时代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谈一些初浅思考。

  (一)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法定的权力机关,也是重要的政治机关。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履职全过程。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准确定位,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真正做到依法尽职,忠诚履职。要善于从全局中找准自身定位,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必须加强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要让人大监督工作“长出牙齿”“该亮剑就亮剑,该断腕就断腕”。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的监督还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监督手段比较单一,且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的结合有待深化。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强化担当作为,逐步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方式,做到“真监督、真碰硬”。要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重大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的监督检查,要突出过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推行专项工作评议和部门评议,逐年确定评议对象,确保每个政府组成部门都能在一届内评议一次,并形成机制。同时,要科学选题,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针对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县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询问,必要时依法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必须强化人大监督结果的运用。由于人大是依法监督,决定着我们每项工作都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监督,监督权限、手段、程序都受制于法律程序的条条框框,创新方式方法范围很小。为强化人大监督,树立人大威信,需要争取党委的支持,通过将人大监督的结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选人用人、评优树模的内容,来发展人大监督的作用。一要强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要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 对重点议题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建议县级党委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要强化专项工作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在专项工作评议测评为不满意格次的评议对象,转入下一年度的评议活动,进行深化评议,并建议县政府取消评议对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将评议结果向人大代表通报,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三要强化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测评结果的运用。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年度履职测评制度,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或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在履职测评中,综合评定为“满意”的,由县人大常委会给予通报表扬;评定为“基本满意”的,须进行整改;评定为“不满意”或者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满意”的,建议县委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四)推进县级人大工作,要注重用延安精神淬炼人大干部。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出,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作为人大干部,我们要不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差距、校准前进方向。要学习延安时期实事求是的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准确把握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特别是在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刚性监督手段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镇级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方面,推动实践和探索。要学习延安时期真抓实干的作风,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审议意见督办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依法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和公开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