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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07-17   

  人大代表通过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书面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实现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人大代表从各方面收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建议案,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案,提高代表建议案办理质量,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加强“一府两院”和其他组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做到“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办理措施、定办结时限,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方案切实可行,对一些重要的、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认真协调部署,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办理工作标准流程,统一答复函相关文本格式,在办理程序上,分为建议交办、办理答复和督办落实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分别规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相结合。对涉及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主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做好工作衔接和综合汇总,从而保证办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在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上,都有所提高。

  3、规范程序,狠抓质量。为切实规范办理工作,严把建议办理的转发、承办、反馈“三关”,即在建议转发前,通过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与部门密切协商等方式确定建议承办单位,并对部分因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转划的,及时调整承办责任单位,做到“归口”交办准确无误;在建议具体承办过程中,倡导“真情办理”理念,放下架子,认真搞好调研,加强见面沟通,切实抓好落实;在建议办理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办复意见给代表。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坚持做到办前有征询、办理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对凡具备条件能够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认真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认真答复,把情况原因解释清楚,把理由讲充分;对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或与政策有抵触的,及时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

  4、主动工作,务求实效。一是增强责任感。各承办单位都要做到责任上肩,行动迅速,认真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抓好办理工作,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速推动力。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代表建议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工作原则,针对建议所提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在项目计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推进步伐。三是提高见面率。各承办单位对上积极争取,对下主动联系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尤其是在与代表见面沟通方面,坚持“能见面的一律见面沟通、不具备见面条件的也要电话沟通”的工作标准,做到主动见面、经常见面、多次见面,通过以见面率、答复率“两个 100%”,力争实现代表满意率“一个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