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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专题询问 增强工作实效

作者:区人大社会委   日期:2020-05-11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充分认识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开展好专题询问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盼、代表的呼声,也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客观需要。如何进一步认识专题询问的重要意义,规范询问程序,增强工作实效?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在认识上要明确“为啥问”。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工作报告或议案时,向有关国家机关询问、了解情况的一种方式,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但监督法等法律未对询问的内涵作出明确界定,以致在实践中产生一些误解。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视同质询,以致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在心理上有所顾虑,影响了询问效果;有的担心开展专题询问会影响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充分认识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开展好专题询问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盼、代表的呼声,也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客观需要。

  二是在内容上要选准“问什么”。在开展询问前,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是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要综合运用“正向走访+逆向暗访”的方式,真正深入群众、深入现场,不打招呼、不搞预演,通过随机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多渠道、全方位找准制约“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要精心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开展专题询问的目的、意义和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和相应程序,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拟定询问议题,并严格保密,确保专题询问流程规范、合法科学、重点突出。

  三是在方式上要把握“怎么问”。专题询问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询问的质量。因此,在人大常委会的询问环节,要做到“有重点、有深度、有力度”,确保询问取得实效。有重点,就是要在发问时抓住关键和要害,牵住“牛鼻子”,力求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有深度,就是要能够通过某个事件、某种现象,发现背后的问题,坚决防止问题浮于表面;有力度,就是要围绕关注的焦点问题,敢于通过追问的方式进行交锋,抽丝剥茧、寻踪觅源,坚决避免“蜻蜓点水”“隔靴搔痒”的现象,充分彰显询问的严肃性。负责作答的部门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工作情况,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更不能以表态代替回答,以汇报取代回答。对于受时间或资料所限一时难以全面回答的问题,要在会后另行提供书面报告,从而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知情权。

  四是在效果上要突出“跟踪问”。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应止于问,否则就沦为“空问”。专题询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要对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参会代表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同时,要探索将交办意见办理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激励“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更加重视意见办理;要加强对交办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定期听取交办意见办理情况汇报,确保询问事项真正落实到位,维护好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