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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乡镇人大在日常工作中应考虑的几个方面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0-04-29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发挥,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乡镇政府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当然要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1、必须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的关系。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乡镇人大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紧紧围绕乡镇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必须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乡镇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乡镇人大要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做到“决定不指挥,参与不包办,监督加支持,同唱一台戏”。乡镇政府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

  3、必须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人大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参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分工,主管或分管一些中心工作也无可厚非,但切不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4、必须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县级人大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县级人大是法律上的监督、工作上的联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因此,乡镇人大要主动加强与县级人大工作联系,及时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对县级人大安排的工作及组织的重大活动,要积极响应抓好落实,在工作上和县级人大保持高度一致。县级人大要建立健全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巡查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履职档案,积极组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和基层代表参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