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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要树立“四个理念”

作者:选任联工委   日期:2020-04-29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全面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应树立“四个理念”。

  一要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和部署来开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乡镇人大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镇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开放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依法履行职能,全面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善谋创新突破之策,多做务实高效之事,锐意进取,脚踏实地,为保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三要树立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理念。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要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全面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见、建议,维护代表权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经常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考察活动拓宽代表视野。

  四要树立关注民生的理念。乡镇人大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反映群众意愿的民意机关。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责和监督重点。乡镇人大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诉求,关心“民生工程”,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