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几点建议

作者:余洪刚   日期:2020-04-01   

  一是抓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办理代表建议的态度上,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性工作,而是要上升到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重视和落实。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在答复代表时,不能简单地你提我答,而是要把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通过回应群众呼声,在政府部门工作和群众需求之间,构成良性互动,进而帮助政府部门把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扎实。三是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感的突破口,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是抓源头,提高建议质量。要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邀请连选连任老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方式,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创造条件。邀请代表列席人大有关会议、参加工作通报会,有计划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为代表订阅履职相关的报刊,及时推送人大工作动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要积极引导。引导代表积极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做好全面细致的调研,使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较强的针对性。

  三是抓办理,强化责任落实。要注重交办。人代会期间,认真做好建议的收集、登记、分类等交办前的准备工作。闭会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办结期限。要注重落实。对每一件建议,都要深入现场开展调研,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在办理时,要始终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仅要办理得及时,还要紧扣实效性,切实把高效、务实落实到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行动上。要注重沟通。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主动征求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共商办理之策,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加强与代表本人的沟通,努力做到同代表本人“三见面”:办理前,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时,及时沟通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取得共识后,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本人反馈,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提高办理答复质量,争取让代表满意。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确有理由,要责成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

  四是抓考核,补齐督促短板。要健全完善办理评价体系。构建一套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地方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设计不同的指标和权重,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来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要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办理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和群众表示满意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办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承办单位,责成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并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开展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人代会前对上一年度建议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广泛宣传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营造“重视建议办理、支持代表履职”的浓厚社会氛围。适时组织代表对建议落实进行“回头看”,听取承办单位对每件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对办理成效好的和差的典型进行视察。对办理不认真、敷衍了事,或能办不办、只承诺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质询程序。

  五是抓问责,增强督办刚性。要建立完善明察暗访机制。明察,即推行开放式办理,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微媒体,搭建人大代表、办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平台,及时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讨论和监督建议办理的过程和结果。暗访,即组织人大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公众代表采取模拟办事、电话咨询、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围绕代表建议提出的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暗访,动态跟踪建议落实情况,撰写暗访报告并反馈给办理部门。要建立办理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与代表建议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等。各级人大的代表建议督办单位可在每年人代会后逐件梳理代表建议涉及的政府信息,整理列出与代表建议相关的清单,督促承办单位按照清单落实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每年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总结报告。要打好建议督办的组合拳。坚持建议督办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相结合,根据建议的内容、影响面、办理的难易程度等,制定督办工作计划,将典型和共性问题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使监督工作更显强度、更具实效。加强建议督办与工委工作的统筹,将建议督办与议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工委的作用,实现建议督办常态化。对一些办理难度大,特别是非客观原因造成久拖不决的,要适时启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直至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