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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要做到四个坚持

作者:区人大农工委   日期:2020-01-13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最普遍、最经常、最主要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行使其他权力的保障。如何依法行使好监督权,积极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永恒而重要的课题。

  一、坚持政治站位。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四个增强”、

  “四个维护”作为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中行动,使监督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效果明显。二是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努力使监督立项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向契合,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重点突出。把地方党委重点办的,人民群众期待办

  的作为监督的重点。人大监督涉入多了,容易添乱,涉入少了,人大履职成效不明显。只有找准定位,把事关政治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创卫、扶贫、新农村建设、食品卫生等纳入监督重点,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实效。,

  三、坚持务实创新。在以往人大监督的具体实践中,监督方

  式的使用比较单一,力度偏于不足,缺乏“较真劲”。如今,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人大监督工作更需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来推进。一是要依法创新。特别是程序设定、职权行使要在宪法、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二是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监督。三是制度保障,及时总结提高创新的成果,适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基层人大整体监督水平。

  四、坚持严实要求。监督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方式有7种:听

  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等。地方人大要严实要求,打好监督“组合拳”,逐步探索形成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明察暗访、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等多种形式交叉组合,持续推进的监督模式。同时采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督,不断加强监督的后续跟踪与问效,增强监督的刚性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