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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面”服务于代表履职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19-12-10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服务代表履职,要注重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1、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上下功夫。为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位、作用的认识,定期组织代表学习、集中轮训、赴外地参观考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多种形式,促进代表熟悉法律、执行职务;专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代表集中授课,学习《组织法》、《监督法》和《代表法》;注重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通过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搭建代表工作的制度框架;制定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代表联系群众暂行办法等制度,使代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询问、旁听庭审、咨询听证等活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激励了代表履职热情。

  2、在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上下功夫。把抓好代表建议督办作为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保障,通过会议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持续督办、办理反馈、评选先进等方法,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高办结率,提高代表满意率。

  3、在搭建代表活动载体上下功夫。做好代表工作,必须建立在讲究实效的基础上,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当好代表的成就感,从而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为扎实推进人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常委会要切实开展好代表活动,不断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代表活动选题结合本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实际,突出当前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好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为使代表活动富有成效,避免走过场、搞形式。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代表进选区”、“代表活动日”、“代表接访日”、代表向选民述职、人大工作联席会活动制度,创新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反映民意,帮解民忧”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展示代表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