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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大工作重在担当

作者:汪金太   日期:2019-12-05   

  中央和各级相继印出台的有关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新举措,为担当作为者撑起了保护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凝聚着党委的重托和人民的期待,更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切切实实把人大工作做出成效。

  勇于担当作为,前提要做到“知全局、懂本行”。即就是要明确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人大常委会主要是行使“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监督权,就是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分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方面内容。工作监督主要是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好人代会通过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事项,确保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任务。法律监督主要是监督行政司法机关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的正确贯彻执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选准监督的议题,围绕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要依法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以扎实高效的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要保障和支持代表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和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引导代表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各方面的工作。

  勇于担当作为,关键要做到“打基础、利长远”。人大的工作任务繁重,要坚持抓大事、谋大事、议大事、促大事,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在工作中,要分清大小主次,区分轻重缓急 ,强化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把有限的资源和力量放在最应该办、最需要办的事情上,力求干一件、成一件。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下大力气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高度重视抓好人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基层建设,着力推动解决影响人大工作开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保障性困扰等问题,为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活力、打牢根基、提供支撑。

  勇于担当作为,核心要做到“求实效、成合力”。人大行使职权的核心要义是将群众的呼声、意愿反馈给“一府一委两院”,从而达到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因此,在履职行权的实践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尊重人大工作规律,通过“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持续跟进、环环相扣,从直观、量化的角度触动“一府一委两院”的神经,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调研视察情况,符合民情民意,符合“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际。从而达到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同“一府一委两院”整体工作“ 合力”,与群众愿望“ 合心”。同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督促有关部门限期纠正,使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