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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把握”两个原则“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11-04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当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切实承担起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使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两个原则”,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依法办事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同时又承担着保证宪法法律在区域内正确执行的重要任务,人大自身严格依法办事义不容辞。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权力,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坚持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审批政府部门预决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围绕区域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最大限度地凝聚发展合力;坚持依法做好人事任免,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表态、颁发任命书,任后公开向宪法宣誓、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等程序,促使任命人员增强法治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

  坚持履职为民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首要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通过代表联络站等渠道广泛倾听民声,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始终高度关注民生,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解决就医、住房、上学、就业等民生问题,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等事项,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督办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开展人大干部联系企业、包抓村组活动,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