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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有“意识 做好人大工作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11-04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是对党的信仰、宗旨、目标、纪律的高度概括,也是新形势下全体党员干部的新标准、新要求。“心中有党”是根基,“心中有民”是根本,“心中有责”是关键,“心中有戒”是底线。作为一名基层人大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四有”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人大工作。

  坚持心中有党,就是要自觉锤炼党性,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党的人,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的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健全人大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抓好发展规划变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心中有民,就是要自觉亲民爱民,增强宗旨意识,着力提高为民谋利的本领。人大行使的是人民的权力,要强化公权意识,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到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敬畏之心使用权力,坚决防止权力功利化、人情化、本位化。要善于使用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地方长远发展和是否有利于民生改善作为重大决议、决定的标准和前提,切实保证地方发展不走弯路、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要坚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在开展专题调研、检查、视察活动时,做到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掌握真实信息。要把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工作的重点,做到有访必受,不推诿、不应付,全力解决来访者的合理诉求。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向代表通报情况等制度,加强代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心中有责,就是要责任上肩,坚持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责就是担当,就是干事,有多大的责任,就要有多大的担当,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成多大的事情。要坚持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入调研、专题询问、督办评议、审议意见落实等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坚持心中有戒,就是要管住自己,坚决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领导干部唯有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方能成为问心无愧的好干部,方能确保既干成事又不出事,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