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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题询问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11-04   

  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专题询问属于询问的一种常用形式,是人大常委会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生事项,要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说明情况、回答询问、作出解释、答复疑问的活动。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专题询问的监督职能,增强询问实效,笔者认为应做到:

  提高认识是前提。全国人大出台的《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这对于促进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宪法规定的落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是新形势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群众的愿望,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到敢于询问,坚持勤于询问,促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选准专题是基础。选准选好议题是专题询问取得实效的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选题的重点,做到问大事、问要事、问难事,以达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制定询问方案,方案对指导思想、询问时间、询问内容、询问主体、询问对象、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具体、可行。

  深入调研是核心。要通过采取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围绕询问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发现不足问题,形成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调研报告,为专题询问的开展提供客观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做细做实相关基础性工作。

  现场询问是关键。专题询问应当采用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再集中进行专题询问的方式,使专题询问主题更突出、问题更集中、针对性更强。正式询问时,提问者应围绕会前确立的询问内容逐一提问,做到尊重客观、真诚理性。 “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精心做好应询准备并按时参会,认真听取意见,正面回答询问,一问一答、简明扼要,询问和应询都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做到问得准确、问得深入、答得充分、答得到位,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跟踪督办是保障。专题询问只是一种监督手段,最终是要通过“问”来督促“一府两院”作出合理解释与承诺,有效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询问结束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将专题询问中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书,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对其中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通过听取汇报、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抓紧落实整改,真正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确保询问事项真正落实到位,增强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