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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19-10-17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使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促进“一府两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平时工作中,如何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重点督办。对需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采取与承办单位共同制订办理方案,参与调研、参加相关座谈会听取意见,举行委员会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加强协调,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2、强化全程督办。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承办单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也可以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情况进行分类分析,并针对办理和答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承办单位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有关承办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征求代表的意见。政府办事机构应当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内部也要加强对具体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不同的监督办法,不断强化全程督办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强化联合督办。人大常委会联合政府对人大建议实行联合督办,对每一件建议办理情况集体讨论,作出综合意见,促使承办单位不能敷衍了事,真正把重点集中在解决代表建议的问题上来。

  4、强化综合测评。对从建议提出到建议办理、评价的各个阶段进行评判,结合各督办小组的督办情况反馈,政府部门反馈意见,结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评选出的先进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优秀代表建议、组织撰写代表建议先进代表团在年底的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更好的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建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