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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四个观念,树立四种意识,做好新时期人大干部

作者:董文武 周珏   日期:2019-09-1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作为新时期人大干部,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不断增强四个观念,树立四种意识,依法履职,以党和人民的重托。

  一是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政治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政治意识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立足之本、成事之基。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也是对人大干部第一位的要求。人大干部要自觉站在世界风云变幻的现实背景下,站在现阶段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上,真正从灵魂深处深化对强党性讲政治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树立担当意识。面对新起点、新征程,人大干部要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总抓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精准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发展大局,更好地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把人大工作定位在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尺度下,主动担当,依法履职,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站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多提一些普遍性、关键性的核心问题,真正把基层的声音和问题反映上来。

  三是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人大干部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始终贯穿于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努力做法治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真诚信仰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时刻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任,严格依法履职,努力提升自身法治素质和能力,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到实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议案、作表决,把民众的正当需求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转化为参政、议政的内容,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担负起重要职责,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四是增强群众观念,树立为民意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大干部在履职中要着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更加注重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人口、就业、社保、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专题询问,促进脱贫攻坚决战的胜利;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实施;依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